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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1次行政會議提案4之後續
提案人: 學生代表許湄苓
案由: 簡化身心障礙學生的身份證明作業
說明: <從略 見前文>
我亦在會議前一天將補充資料提交予張校長 內文如下:
身心障礙者申請學雜費用減免申請手續簡化之考量:
1. 身心障礙者行動的不方便性。
2. 每次申請證件均一致的相同性。
3. 每次申請證件審查與登錄,作業的一致性。
4. 因應社會上各個多元家庭的變化。
5. 可採<切結書>方式,做為手續不足補充的依據。
會議過程:
方原珍教務長: 學代的提案要經過學代總會的討論,或是必須
要有附議人,學校的會議僅在提供各項法規的討論與議
定,否則學校會不勝其擾。
每次修讀必須提供資料的原因在於:
1.每年的所得會有變化。
2.殘障手冊有鑑定日期。
結論: 不變。
<方教務長說完後 張校長低聲說明: 我剛一開始已說明 我是此次學代四個提案的附議者>
<此中的過程 將在接下來的文篇中陳述>
備註:
對於1. 或有可能,但應不須每次吧? 不是一年才變化一次?
對於2. 或有可能,但總有限制範圍吧? 如小兒麻痺患者,若
能鑑定是漸恢復,我想這些同學是寧可擁抱新的鑑定
,而捨棄施惠的。
沒有貼心的體會,是無法招來同心與感動的。
此文因方原珍教務長 在今天我的拜訪中表達其不滿 在 拜訪將結束時 說: 如果你下次再將內容披露 我會將門關閉
因此 此文所公開呈現的是局部
102/11/06備註:
此文在原yahoo中是被鎖住的, 現在批露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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