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21次行政會議提案1之後續
提案人: 學生代表 許湄苓
案由: 請求校方針對學校之教科書價格,做一個全面性合理化
的檢討。
說明: <從略 見前文>
我的補充說明:
以下的說明內容,我在9/2先提交給台北中心的杜政榮主任,他建議我會議前先交予張校長,我於9/5親至校本部,因校長當時不在,由王平湘先生代呈。內容如下:
謹呈: 張校長
書價不合理化之疑慮 :
1. 如果校方堅持以<研考會>等公家機關之出版管理辦法作為空大教科書的依據,則<國史館>的出版管理辦法中,其定價比研考會低兩成,何以捨棄不用?
2. 如果校方堅持以公家機關的出版管理辦法做為書籍定價依據,何須找來會計師做精算,如今精算報告已出爐,何以棄置不用?
3. 根據學校在<公開資訊>中的資料顯示,98年的決算中銷貨成本是64.82%,99年則為53.38%,何以在100年的預計表中為73.28%? 莫非學校打算讓100年的預計成為決算的達成率? 這個成長空間是什麼?
4. 根據學校在<公開資訊>中的資料顯示,銷貨成本的會計科目的歸類顯有不當,導致銷貨成本虛增且不穩定。
5. 根據學生在外面市場所做的印刷費用調查,以學校的書籍做樣本,相同的規格,在沒有進一步議價的情況下,學校的教科書利潤保守估計超過100%。若以學校公開招標,以學校的印製數量與公家機關的付款鐵票,應可比學生取得的報價至少再低2成。
6. 依<公開資訊法>的規定,涉及公共權益之資訊,政府單位<包括學校>應主動公開,此為保障<知>的權利,此亦包括了會計師的精算報告,學校遲遲不願提供<會計師的精算報告>讓同學們了解,其理由安在?
會議過程:
出版中心李明錦代理主任: 學校的決算書與預計書均經呈審計部審議,每期的
節餘款約為2.35%,而學校已在100/暑與100/上分別調降書價。
許湄苓: 學生的訴求不在調降書價,我們只要求一個合理化的依據,100/上調
降的幅度從3%至22%不等,甚有不調降者,若是依4/12通過的出版管
理辦法處理,16開每頁從1.2元調為1.1元,何以不一致?
出版中心李代理主任: 多少才叫合理化? 許同學已提出調閱會計師精算報告,
現此申請案已呈至校長,等候核批。
教學媒體陳如山處長: 以學代的發言,對於學校不友善,顯然學校各中心須負
起再教育的責任,而學校方面也須進行積極的溝通。
100/09/09 8:36補充說明:
在會中,張校長的態度是: 只要能打平即可,學校不會以營利為主。但出版中心李代理主任的回應是: 盈餘只有2.35%。我不能確定校長是否了解,盈餘與管銷成本間的利害關係,或與經營效率間的必然關係,但顯然的,我們與學校間的溝通是還必須進行的。
102/11/06備註:
1. 此篇文在yahoo部落格是被鎖住的.
2. 當時陳如山處長的發言全文是: 各位中心請注意, 我們有些同學是需要再教育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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